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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安全电源系统设计要求

发布时间:2022-06-11 21:48人气:

综合医院安全电源系统设计要求如下:

1. 1类和2类医疗场所内,任一导体上的电压下降值高于标准电压10%时,安全电源应自动启动。安全电源的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安全电源的分类

0级(不间断)

不间断自动供电

0.15级(极短时间间隔)

0.15s之内自动恢复有效供电

0.5级(短时间间隔)

0.5s之内自动恢复有效供电

15级(中等间隔)

15s之内自动恢复有效供电

大于15级(长时间间隔)

大于15s后自动恢复有效供电

2. 当主电源故障时,下列场所应由安全电源提供最低照度的照明用电。安全照明系统切换时间不应超过15s:

      (1)疏散通道以及出口指示照明;

      (2)安全电源和正常电源的配电装置及其控制装置所在场所;

      (3)拟装重要医疗设备的房间,每个房间应至少有1个由安全电源供电的灯具;

      (4)在1类医疗场所,每个房间宜有1个由安全电源供电的灯具;

      (5)在2类医疗场所,电源应至少能提供50%的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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