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用气体气源要求
1.净手术部可使用的医用气体及相关装置可行氧气、压缩空气、负压(真空)吸引、氧化亚氮、氮气、二氧化碳和筑气以及废气回收排放等,其中应配置的为氧气、田缩空气和负压吸引 装置,氮气可随设备需要配置。
2.供给洁净手术部用的医用气源.不论气态或液态,都应按口用量要求储备足够的备用量,不宜少于3d。
3.洁净手术部用气宜从中心供给站单独接入;当有专供手术部使用的中心站时,该站应设于临近洁净手术部的非洁净区域.中心站气源应设两组,应一用一备,并应具备人工和自动切换及报警功能。
4.供洁净手术部的气源为集中系统时,应设超压俳放安全阀,开肩压力应高于最高工作压力0.02MPa,关闭压力应低于最高工作压力0.05MPa,安全阀排放口必须设在室外安全地点。各种气体终端应设维修阀并应有调节装置和指示,检修门不应设在手术室内。终端面板根据气体种类应有明显标志。
5.进入洁净手术部的各种医用气体应设气体压力显示及流量和超压欠压报警装置。氧气报警不应采用电接点压力表。
6.洁净手术部医用气源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的要求。
二、医用气体终端要求
1.气体终端应采用国际单位制标准,接口制式应统一。
2.洁净手术部医用气体终端可选用悬吊式和暗装壁式各一套。
3.不同种类气体终端接头不得有互换性。
4.气体终端接头应选用插拔式自封快速接头,接头应耐腐蚀、无毒、不燃、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寿命不宜少于 20000次。
5.每类终端接头配置数量应按表1确定。终端压力、 流量、日用时间应按表2确定。
表1 每床每套终端接头最少配置数量(个)
用房名称 | 氧气 | 压缩空气 | 负压(真空)吸引 |
手术室 | 2 | 2 | 2 |
恢复室 | 1 | 1 | 2 |
预麻室 | 1 | 1 | 1 |
注:(1)顶麻室如需要可增诋氧化亚氮终端。
(2)腹腔手术和心外科手术除配置上表所列气体终端外,还应配置二氧化碳气体终端。
(3)神经外科、骨科和耳鼻喉科还应配置氮气终端。
表2 终端压力、流量、日用时间
气体种类 | 终端压力 (MPa) | 终端流量 (L/min) | 平均日用时间 (min) | 同时使用率 (%) |
氧气 | 0.10〜0.45 | 10〜80(快速置换麻醉气体用) | 120 (恢夏室1440) | 50-100 |
负压(真空)吸引 | -0.03〜-0.07 | 15〜80 | 120(恢复室1440) | 100 |
压缩空气 | 0.40〜0.45 | 20〜60 | 60 | 80 |
压缩空气2 | 0.90〜0.95 | 230〜350 | 30 | 10〜60 |
氮气 | 0.90〜0.95 | 230〜350 | 30 | 10〜60 |
氧化亚氯 | 0.40〜0.45 | 4〜10 | 120 | 50〜100 |
氧气 | 0.35〜0.40 | 0.5〜15 | 120 | 80 |
二氧化碳 | 0.35〜0.40 | 6〜10 | 60 | 30 |
注:(1)负压手术室负压(真空)吸引装置的排气应经过高效过滤器后排出。
(2)此项用于动力设备,如设计氮气系统,该项也可以不设。
6.洁净手术空壁上气体终端装置应与墙面平齐,缝隙密封, 部位宜临近麻醉师工作位置。终端面板与墙面应齐平严密,装置底边距地1.0m〜1.2m,终端装置内部应干净且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