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茶类饮料现制水果茶的产品分类、要求、制作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和食用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现制现售的水果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
GB 478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T 20882 果葡糖浆
GB/T 21733 茶饮料
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SB/T 10198 浓缩果汁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现制水果茶 fruit tea of fresh making
以茶叶为原料,经现场水浸提取得的茶汤,加入一种或多种鲜果和(或)果制品,配以果葡糖浆或 其他辅料,经混合、摇茶等工序制成,保持水果和茶风味的现制现售液体饮料。
注:茶汤从制备完成至使用控制在6 h以内。
3.2
摇茶 shake tea
采用手工或电动方式,将茶汤与其他辅料混合均匀的过程。
4 产品分类
根据添加的水果或水果加工制品不同,分为:
a) 鲜果水果茶:主要添加一种或多种新鲜水果;
b) 综合水果茶:同时添加新鲜水果和水果加工制品;
c) 果制品水果茶:主要添加一种或多种水果加工制品。
5 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5.1.2 冰
制冰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现场制作过程应符合GB 31654的要求。
5.1.3 茶叶
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5.1.4 水果
新鲜水果应完好、无腐烂、无病虫害,符合GB 2762、GB 2763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水果罐头应符合GB 7098的要求。
5.1.5 果汁
现榨果汁所用水果应符合5.1.4的要求;浓缩果汁应符合SB/T 10198的要求。
5.1.6 果葡糖浆
应符合GB/T 20882的要求。
5.1.7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检验方法 |
色泽 |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 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 50 mL 无色透明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 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检查其有无异物 |
组织状态 | 带有果块(果片、果粒)的混合液体,允许有茶成分导致的浑浊或沉淀 | |
滋味 |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 | |
气味 | 具有茶香与果香,无异味 | |
杂质 |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检验方法 |
茶多酚/(mg/kg) ≥ | 200 | GB/T 21733 中附录 A 规定的方法 |
5.4 微生物限量
5.4.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致病菌限量
项 目 | 采样方案及限量 | 检验方法 | |||
n | c | m | M | ||
沙门氏菌 | 5 | 0 | 0/25mL(g) | ——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5 | 1 | 100CFU/mL(g) | 1000CFU/mL(g) | GB 4789.10 第二法 |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 | 5 | 0 | 0/25mL(g) | —— | GB 4789.36 |
5.4.2 其他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样本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表 4 其他微生物限量
项 目 | 限量 | 检验方法 |
大肠埃希氏菌/(CFU/mL或CFU/g) ≤ | 100 | GB 4789.38平板计数法 |
5.5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中饮料类的限量要求。
5.6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中饮料类的限量要求。
5.7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中饮料类的限量要求。
5.8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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