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糖果。
2 术语和定义
2.1 糖果
以食糖或糖浆或甜味剂等为主要原料,经相关工艺制成的甜味食品。
2.1.1 胶基糖果
以胶基、食糖或糖浆或甜味剂等为主要原料,经相关工艺制成的可咀嚼或可吹泡的糖果。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检验方法 |
外观、色泽 | 符合相应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 |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外观、色泽和状态;闻其气 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 |
滋味、气味 |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 | |
状态 | 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
3.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微生物限量
项目 | 采样方案a及限量 | 检验方法 | |||
n | c | m | M | ||
菌落总数/(CFU/g) | 5 | 2 | 104 | 105 | GB 4789.2 |
大肠菌群/(CFU/g) | 5 | 2 | 10 | 102 | GB 4789.3 |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
3.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5.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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