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电设计要求
1.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保证用电的可靠性。二级生物安全实 验室的用电负荷不宜低于二级。
2. BSL-3实验室和ABSL3中的a类和b1类实验室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当按一级负荷供电有困难时,应采用一个独立供电电源,且特别重要负荷应设置应急电源;应急电源采用不间断电源的方式时,不间断电源的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 min;应急电源采用不间断电源加自备发电机的方式时,不间断电源应能确保自备发电设备启动前的电力供应。
3. ABSL-3中的b2类实驶室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按一级负荷供电,特别重要负荷应同时设置不间断电源和自备发电设备作为应急电源,不间断电源应能确保自备发电设备启动前的电力供应。
4.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专用配电箱。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专用配电箱应设在该实验室的防护区外。
5. 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固定电源插座,重要设备应单独回路配电,且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 管线密封措施应满足生物安全实验室严密性要求。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配电管线应采用金属管敷设,穿过墙和楼 板的电线管应加套管或采用专用电缆穿墙装置,套管内用不收缩、不燃材料密封。
二、照明设计要求
1.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室内照明灯具宜采用吸顶式密闭洁净灯,并宜具有防水功能。
2.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不少于30 min的应急照明及紧急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3.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人口和主实验室缓冲间入口处应设置主实验室工作状态的显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