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富平羊奶粉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富平羊奶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413.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溶解性的测定
GB 5413.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GB 1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8号)
《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 第109号)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龙山矿泉水等44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第11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富平羊奶粉 Fuping goat milk powder
选用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区域内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下通过舍养方式饲养的、生长健康的关中奶 山羊或西农萨能奶山羊等奶山羊品种所产的生鲜乳为原料,经原奶验收、预处理(净化、冷却、贮存)、杀菌、脱膻、浓缩、喷雾干燥、冷却、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全脂羊奶粉。
3.2
灰分碱度 ash alkalinity
中和水溶性灰分浸出液所需要酸的量,或相当于该酸量的碱量。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富平羊奶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见附录A。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生产企业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5.1.2 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见图 1)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图 1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5.2 原料生产要求
5.2.1 奶山羊品种:应选用关中奶山羊、西农萨能奶山羊等品种。
5.2.2 饲养方式:应采用舍养的方式。
5.2.3 环境:应符合在本标准第 4 章规定的保护区域内,半干旱半湿润气候,地势高燥,碱性土壤; 羊舍面积≥1.5m2/只,羊舍外有充足运动场地的要求。
5.2.4 饲料:应选用产自保护区域内的青绿饲料、青贮饲料、胡萝卜、红薯、果蔬、秸秆等农副产品及精饲料。
5.2.5 泌乳管理:应符合每年秋季配种,3 月份~4 月份产羔,泌乳期 220d~260d,羊羔哺乳 30d~40d 后开始采奶,采用定点集中方式挤奶的要求。
5.2.6 生鲜乳:应选用产自本标准第 4 章规定的保护区域内,符合本标准 5.2.1 和 GB 19301 规定的奶山羊生鲜乳。
5.2.7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5.3 加工工艺
原奶验收→预处理(净化、冷却、贮存)→杀菌、脱膻→浓缩→喷雾干燥→冷却→包装→入库。
5.4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色泽 |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 |
滋味、气味 | 具有羊乳特有的乳香味,滋味微甜、略带咸味,无异味 |
组织状态 | 干燥均匀的粉末状,无结块 |
冲调性 | 经搅拌可迅速溶解于水中,杯底无沉淀、冲调后无团块 |
杂质 |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
5.5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如需看标准全文,请到相关授权网站购买标准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