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乳制品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确定了乳制品制造企业常用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明确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和验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配套制度、记录文件等,指导乳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乳制品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2-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1-2017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DB37/T 2974-2017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2016、DB37/T 2974-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成立组织机构
乳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机构,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并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4.2 制定实施方案
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有序的开展,乳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应编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流程、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责任人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4.3 组织培训
乳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应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4.4 制度建设
乳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各类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验收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定季度隐患排查计划,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和原因分析, 并制定实施防止隐患重复发生的根本性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制度(参见附录A),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5.1 分级
DB37/T 3011-2017第5.1条内容适用于本条款。同时针对乳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液氨制冷车间与周围建筑间距不符合要求;
--制冷系统压力超过 1.5 MP,储液桶液位超过 80 % ,低于 30 % ;
--冲霜作业没有操作规程的;
--自动化立体仓库小车、堆垛机没有安装防撞装置;
--自动码垛机没有设置护栏、没有设置安全门装置;
--燃气锅炉未设置泄漏紧急切断装置,未设置极限低水位保护装置,或未设置蒸汽超压保护装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作业证件。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
--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 9 人;
--未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2 分类
5.2.1 基础管理类隐患
DB37/T 2883-2016第6.2.3条的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5.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DB37/T 2883-2016第6.2.2条的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 基本要求
乳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应根据确定的各风险点的全部管控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隐患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参见附录B)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参见附录C)。
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主要根据各风险点下的危险源的全部管控措施的有效性为排查重点进行编制。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的编制至少包括:排查范围(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的编制,乳制品企业应根据基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6.2 制定排查计划
根据乳制品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排查计划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年度、季度、月度为周期进行制定,计划中应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6.3 隐患排查
6.3.1 排查类型
DB37/T 3011-2017第6.3.1条内容适用于本条款。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主要针对涉氨制冷、电气线路、设备设施方面开展。
6.3.2 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前要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责任人,排查过程中严禁走形式,要按照排查清单逐项认真的排查。排查过程中可以配备手电筒、红外成像仪、电笔等工具,同时针对房顶、灌顶等隐患排查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升降梯等工具确保隐患排查效果和排查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可以采用各种形式的隐患排查相结合,相互验证的形式开展,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6.3.3 组织级别
乳制品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岗位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专业性或专项隐患排查组织级别为公司级;
--新装置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时期专项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分部门级、班组级按照职责分工;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
--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
6.3.4 排查周期
6.3.4.1乳制品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确定综合、专业或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包括:
--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针对制冷车间、中心配电室、锅炉房,巡检间隔一般不得大于 2 小时,记录关键指标备查;
--班组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班一次隐患排查,并将交接班班情况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
--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
--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性或专项隐患排查;
--公司级综合性隐患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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