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乳制品绿色设计评价技术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乳制品绿色设计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40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 24256 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T 27341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GB/T 27342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乳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612 机械产品绿色制造术语
GB/T 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 32162 生态设计产品标识
GB/T 33761 绿色产品评价通则
HJ/T 316 清洁生产标准 乳制品制造业(纯牛乳及全脂乳粉)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61 和 GB/T 33761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乳制品 dairy products
以生鲜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液体乳类(杀菌乳、灭菌乳、 酸牛乳、配方乳、发酵乳);乳粉类(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配方乳粉);炼乳类(全脂无糖炼乳、全脂加糖炼乳、调味/调制炼乳、配方炼乳);乳脂肪类(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干酪类(原干酪、再制干酪);其他乳制品类(干酪素、乳糖、 乳清粉等)。
4 评价要求
4.1 基本要求
生产企业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 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应要求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 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b) 生产企业应达到 GB/T 19001、GB/T 24001 和 GB/T 28001 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取得第三方认证证书,并同时按 GB/T 23331 的要求逐步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按 GB/T 27341、GB/T 27342 的要求建立 HACCP 质量体系;
c) 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以及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d) 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工艺、装备、技术及相关物质;
e) 生产企业宜按照 GB 17167 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f) 生产企业应按照 GB/T 24256 的相关要求开展产品绿色设计工作;
g) 产品在进行绿色设计评价之前,应确认其基本性能是否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基本性能包括但不仅限于物理参数,只有在满足产品基本性能要求前提下,方可对其进行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h) 生产企业应按照 HJ/T 316 开展清洁生产相关工作,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4.2 评价指标及要求
乳制品的评价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产品属性指标。乳制品的评 价指标名称、基准值、判定依据(检验方法和计算方法)等要求见表1。
表 1 乳制品绿色设计评价指标要求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单位 | 基准值 | 判定依据 | 所属阶段 |
资源属性 | 脂肪 | g/100g | 液态乳≥2.5 发酵乳≥2.5 炼乳X≥7.5 乳粉≤1.5 干酪<10 稀奶油≥10.0 奶油≥80.0 无水奶油≥99.8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蛋白 | g/100g | 液态乳≥2.3 发酵乳≥2.3 炼乳≥4.1 乳粉≥16.5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酸度 | °T | 液态乳牛乳 12-18 羊乳 6-13 发酵乳 70 稀奶油≤30.0 奶油≤20.0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非脂乳固体 | g/100g | 液态乳≥8.1 发酵乳≥70 奶油≤2.0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水分 | m3/t | 奶油≤16 无水奶油≤0.1 炼乳≤27.0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杂质度 | mg/kg | 乳粉≤16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非脂物质水 分含量 | g/100g | 软质干酪>67 半软质干酪 54-69 硬质干酪49-56 特硬质干酪<51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能源属性 | 吨产品综合能耗 | kgce/t | 符合国家或地方工业产品能耗限额 | 依据 GB/T 2589 和GB32044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计算,并 | 产品生产 |
提供能耗证明材料 | |||||
能源使用 | —— | 全生产过程能源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二氧化硫排 放量 |
—— | 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NOX 排放量 | —— | 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烟尘浓度 | —— | 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化学需氧量 COD |
—— | 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五日生化需 氧量(BOD5) |
—— | 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氨氮 | —— | 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总氮 | —— | 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总磷 | —— | 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悬浮物 | —— | 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产品安全性、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限量 |
铅 |
mg/kg | 液态乳≤0.05 发酵乳≤0.05 炼乳≤0.15 乳粉≤0.45 干酪≤0.45 奶油≤0.05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汞 | mg/kg | 液态乳≤0.005 发酵乳≤0.01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无机砷 | mg/kg | 液态乳≤0.05 发酵乳≤0.05 炼乳≤0.2 干酪≤0.5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硝酸盐(以 NaNO3 计 | mg/kg | 液态乳≤6 发酵乳≤11 炼乳≤15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亚硝酸盐(以NaNO2 计) | mg/kg | 液态乳≤0.2 发酵乳≤0.2 炼乳≤0.5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青霉素 | - | 阴性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链霉素 | - | 阴性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庆大霉素 | - | 阴性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
卡那霉素 | - | 阴性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产品生产 |
4.3 检测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
污染物监测方法及各指标的计算方法见附录 A。
5 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
5.1 原则
依据 GB/T 24040、GB/T 24044、GB/T 32161、GB 28612 给出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学框架、总体要求编制乳制品的生命周期评价报告,参见附录 B。
5.2 报告内容框架
5.2.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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