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工厂电气设计要求如下:
一、锂电池工厂电气设计一般规定
1. 锂离子电池工厂的电气设计应在满足生产工艺和生产环境的要求前提下,根据近期和远期需要以及当地的供电状况等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安全和可靠的合理方案。
2. 电气设备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和性能先进的产品。
二、锂电池工厂供配电与照明设计要求
1. 锂离子电池工厂的供电负荷等级和供电方式,应根据工艺要求、负荷的重要性和环境特征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用电负荷等级不低于二级。
2. 锂离子电池工厂的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宜采用TN-S系统。
3. 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应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低压馈电线路供电,含制冷机的净化空调系统用电负荷、照明负荷应由变电所低压馈电线路供电。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艺设备应按照工艺需求设置应急电源。
4. 主要工艺生产用房间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300lx~500 lx,辅助生产用房间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100 lx~300 lx。
5. 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应设置局部照明,其照度值应根据生产操作的要求确定。
6. 洁净室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并宜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照度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20%。
7. 洁净室内应设置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照度值不应低于5 1x。
8.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0.5 1x。在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或疏散通道转角处应设置疏散标志。
9. 电解液储存区等爆炸性危险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危险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三、锂电池工厂防雷与接地设计要求
1. 锂离子电池工厂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2. 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电磁兼容性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且不应大于1Ω。分开设置接地系统时,各种接地系统的接地体应与防雷接地系统的接地体保持20 m以上的间距,并应采取防雷电反击措施。
3. 防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 50611的有关规定。
4. 防静电接地为单独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四、锂电池工厂通信与自控设计要求
1. 锂离子电池工厂内应设置与厂内、外联系的通信装置,生产区与其他工段的联系宜设生产对讲电话。
2. 生产厂房宜根据生产管理和生产工艺需要设置视频监视系统。
3. 锂离子电池工厂应设置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4. 当电解液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甲、乙类时,在注液间内电解液释放源处的地面应设有液体泄漏报警装置,并应与事故排风、电解液输送阀门和输送泵联动。
5. 惰性气体间应设有氧气浓度探测报警装置。
6. 锂离子电池工厂宜采用集散式自动控制系统,对空调、供热、供冷、纯水和气体供应等系统进行自动控制,并应具有稳定、可靠、节能、开放和可扩展性。
7. 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对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采取自动调速等节能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