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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空气过滤器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发布时间:2022-06-10 09:17人气:

高效空气过滤器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如下:

1. 标志

      每台过滤器应在垂直于褶纹和隔板的外框表面明显处设有标志(标签或直接印刷体)。标志应牢固固定于过滤器的外框,应字迹清楚,不易擦洗掉,且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商的名称及符号;

      b) 过滤器型号、规格尺寸及出厂编号;

      c)额定风量,以“m3/h”表示;

      d)额定风量下的效率或透过率,并注明其检测方法;

      e)是否通过检漏实验;

      f) 额定风量下的初阻力,以“Pa”表示;

      g)指示气流方向的箭头;

      h)产品出厂(检测)日期;

      i)产品合格证。

2. 包装

2.1 产品包装应能在装卸、运输、搬运、存放,直到用户安装就位前免受因外力引起的损伤和毁坏。

2.2 装箱前过滤器应装在塑料袋中,过滤器的气流方向截面应增加硬纸板保护,外包装箱可采用硬纸板。包装箱上应注明与所包装过滤器相一致的型号规格、制造厂名以及数量,并应按GB/T 191的规定,用文字或标志标明“小心轻放”“怕湿”“向上”及堆码极限。

3 运输

3.1 在运输过程中,过滤器应按包装箱上的标志放置,堆放高度不应超过3层或采用托盘,不宜与其他货物混合运输。

3.2 过滤器在运输中应采取固定措施,当固定物跨过箱体折角时,应将固定物与箱体隔开,保护好箱体。

3.3 在装卸或搬运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采取稳妥措施,防止搬运过程中过滤器滑落。

4 贮存

4.1 过滤器应存放在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不应露天堆放。

4.2 贮存时应用垫仓板把过滤器与地面隔开,防止过滤器受潮。

4.3 过滤器应按箱体标志放置,堆放高度不应超过3层或采用托盘。

4.4 贮存超过3年以上的过滤器应重新进行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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