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柳州螺蛳粉企业品牌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柳州螺蛳粉企业品牌评价原则、评价周期、评价对象、评价和监督主体、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应用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柳州螺蛳粉企业品牌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85 品牌 术语
DBS45/03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柳州螺蛳粉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1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品牌 enterprise brand
能够在企业利益相关方意识中形成独特印象和联想的要素组合,包括名称、用语、符号、标识、设计或其组合。
4 评价原则
4.1 自愿性
凡符合本文件第6章条件的企业均具有自主申报的权利。
4.2 客观性
评价人员进行评价时不应带任何形式的偏见,评价组织采取材料核查、公众评比、现场评比、和现场检查等评价方式,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
4.3 透明性
评价过程透明,包括评价数据的来源、所采用的评价方法、评价项目以及具体评价指标、评价人员及资质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4.4 一致性
评价所采用的方法宜保持一致以使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如需改变方法,应对改变进行明示并对结果可比性进行解释说明。
5 评价周期
5.1 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为三年。
5.2 评价期间
评价期间为三年,评价数据统计至企业申报评价上月止。
5.3 评价结果有效期
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自评价结果公示当月起算。
6 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自主申报参评,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柳州螺蛳粉企业,申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柳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柳州螺蛳粉预包装生产企业;
——依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DBS45/034及其他国家食品标准,拥有自主商标;
——遵章守纪、依法纳税,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实际生产经营3年以上。
7 评价和监督主体
7.1 评价主体
由各类专家、公众评委组成,分小组开展工作,对参评品牌进行评价。
7.2 监督主体
由公证部门和柳州螺蛳粉企业代表、公众代表组成,对评价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8 评价指标
设置产值密度、企业投资规模、产品销售收入、产品品质、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服务水平、品牌影响力、技术创新能力等评价指标,按照柳州螺蛳粉企业品牌评价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评分细则见附录A。
9 评价结果应用
按照柳州螺蛳粉企业品牌等级评定要求对企业品牌开展等级评定,按要求评出五星品牌、四星品牌及三星品牌,评定要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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