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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02/T 0035-2022 食品(柳州螺蛳粉)加工产业园区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22-12-13 14:53人气: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食品(柳州螺蛳粉)加工产业园区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园区建设、展示区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柳州螺蛳粉)加工产业园区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97 电气控制设备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螺蛳粉产业园区 Liuzhou Luosifen Industry park

      以构建螺蛳粉产品检验、研发、展示、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集现代农业、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产业链条,以螺蛳粉为主要产品的大型方便米粉专业生产加工园区。

4 产业园区规划

4.1 选址

4.1.1 园区周边应毗邻城市道路,地形平坦开阔,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

4.1.2 园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4.1.3 园区不宜选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区域,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4.1.4 园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4.2 园区环境

4.2.1 应考虑环境给食品(柳州螺蛳粉)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安全水平。

4.2.2 园区主要产业形成集群并具备较为显著的产业链。

4.3 园区规划要求

4.3.1 符合市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应为工业用地,与村镇域规划、县域旅游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协调衔接。

4.3.2 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动静脉产业和谐发展。以生产优质安全柳州螺蛳粉为基础产业,开发螺蛳粉相关配套产品,结合农副产品深精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营销、物流等延长柳州螺蛳粉产业链,打造以生态、科技、健康为主题,融合生产、文化、旅游为一体,突出产品地域特色,体现产品差异化和个性化的产业园。

4.3.3 产业园区规划应科学、合理、统筹配置土地,节约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等。

5 产业园区建设

5.1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5.1.1 道路

      园区道路应当采用硬质材料铺设,排水通畅、无扬尘或积水现象。园区绿化应当与加工企业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当定期养护,防止病虫害孳生。

5.1.2 电力设施

5.1.2.1 电力设施要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配套,应由电力部门统一设计施工,建设完善配套的供电系统。

5.1.2.2 电气控制设备应符合GB/T 3797中的规定。

5.1.2.3 厂房内的用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根据GB 50052中的要求和生产工艺确定。

5.1.2.4 厂房内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设计应按照GB 50016中的规定执行。

5.1.3 供水设施

      应能保证水压、水量及其他要求符合生产需要。食品生产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4 排水设施

      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满足食品企业生产的卫生与安全需要,保证食品不受污染。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污水排放的相关规定。

5.1.5 生活区

      应在生产区上风向,并与生产区的距离在25m以上。宿舍、食堂及其它生活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5.1.6 生产区

      应设在生活区的下风向。生产区出入口设立门卫室。

5.1.7 粪污处理区

      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向和地势较低处,与生产区保持50m以上。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污水排放的相关规定。

5.2 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

5.2.1 厂房和车间

5.2.1.1 厂房主体结构应考虑装备的荷载。

5.2.1.2 厂房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防火、防潮、防霉变、易保洁等要求。

5.2.1.3 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柳州螺蛳粉)生产卫生操作要求。

5.2.1.4 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螺蛳粉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独立厂房的面积应≥500㎡,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5.2.2 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

5.2.2.1 内部结构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2.2.2 顶棚

      顶棚高度应大于3.5m,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2.2.3 墙壁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2.2.4 门窗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2.2.5 地面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2.3 配套设施

5.2.3.1 照明设施

5.2.3.1.1 厂房内应当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光源应能使物料呈现真实的颜色。

5.2.3.1.2 厂房内暴露在食品和原辅料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应当使用安全型或有防护措施的照明设施。

5.2.3.1.3厂房内的照明光源一般采用“三防”灯具,如工艺有特殊要求,也可采用其它形式光源。

5.2.3.1.4 厂房内一般照明灯具为吸顶明装。如灯具嵌入顶棚暗装时,其安装缝隙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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