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毕节白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毕节白茶系列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4 茶 游离氨基酸总量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23193 茶叶中茶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GH/T 1077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毕节白茶 Bi jie bai cha
在毕节市行政区内的自然生态条件下,选用白化茶树品种鲜叶为原料,经摊放、杀青、理条、干燥、分选等工艺制成的具有特定品质特征的产品。
4 分类
毕节白茶分为直条型和扁形两种。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原料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原料要求
级别 | 嫩度 | 匀度 | 新鲜度 | 净度 |
特级 | 一芽一叶 | 匀齐 | 新鲜、无机械损伤 | 无夹杂物、无变质叶、无病虫叶 |
一级 | 一芽一叶≥80% | 较匀齐 | 新鲜、无机械损伤 | 无夹杂物、无变质叶、无病虫叶 |
二级 | 一芽一叶≥50% | 较匀齐 | 新鲜、无机械损伤 | 无夹杂物、无变质叶、无病虫叶 |
5.2 加工要求
5.2.1 工艺流程
针形白茶:鲜叶-摊放-杀青-理条-干燥-分选-成品茶。扁形白茶:鲜叶-摊放-杀青-理条-压扁-复干-提香-分选-成品茶。
5.2.2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3 感官品质要求
5.3.1 基本要求
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
5.3.2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感官品质
分类 | 外形 | 内质 | ||||||
叶态 | 整碎 | 净度 | 色泽 | 香气 | 滋味 | 汤色 | 叶底 | |
直条形 | 条直 | 匀整 | 洁净 | 嫩绿,带 玉色 | 嫩香 | 鲜醇 | 嫩绿、透亮、清澈 | 芽叶成 朵、叶白脉绿 |
扁形 | 扁平 | 匀整 | 洁净 | 嫩绿,带玉色 | 嫩香 | 鲜醇 | 嫩绿、透亮、清澈 | 芽叶成 朵、叶白脉绿 |
5.4 理化指标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理化指标
分类 | 指标 | ||||||
水分 (质量分 数)/% | 总灰分 (质量分 数)/% | 粉末 (质量分 数)/% | 粗纤维 (质量分 数)/% | 水浸出物 (质量分 数)/% | 游离氨基 酸总量 (质量分 数)/% | 茶氨酸 (质量分 数)/% | |
直条形 | ≤6.5 | ≤6.5 | ≤0.5 | ≤12 | ≥40 | ≥7.0 | ≥2.0 |
扁形 |
5.5 卫生指标要求
5.5.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5.5.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的规定。
5.6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取样按GB/T 8302执行。
6.2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按GB/T 23776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检验按 GB 5009.3执行。
6.3.2 总灰分检验按 GB 5009.4执行。
6.3.3 粉末检验按 GB/T 8311执行。
6.3.4 水浸出物检验按 GB/T 8305 执行。
6.3.5 游离氨基酸总量按GB/T 8314执行。
6.3.6 茶氨酸按GB/T 23193执行。
6.4 卫生指标
6.4.1 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的规定执行。
6.4.2 农药残留限量按 GB 2763的规定执行。
6.5 净含量
净含量按JJF 10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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