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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PCPEC 005-2022 毕节白茶

发布时间:2023-02-19 15:25人气: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毕节白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毕节白茶系列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4 茶 游离氨基酸总量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23193 茶叶中茶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GH/T 1077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毕节白茶 Bi jie bai cha

      在毕节市行政区内的自然生态条件下,选用白化茶树品种鲜叶为原料,经摊放、杀青、理条、干燥、分选等工艺制成的具有特定品质特征的产品。

4 分类

      毕节白茶分为直条型和扁形两种。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原料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原料要求

级别

嫩度

匀度

新鲜度

净度

特级

一芽一叶

匀齐

新鲜、无机械损伤

无夹杂物、无变质叶、无病虫叶

一级

一芽一叶≥80%

较匀齐

新鲜、无机械损伤

无夹杂物、无变质叶、无病虫叶

二级

一芽一叶≥50%

较匀齐

新鲜、无机械损伤

无夹杂物、无变质叶、无病虫叶

5.2 加工要求

5.2.1 工艺流程

      针形白茶:鲜叶-摊放-杀青-理条-干燥-分选-成品茶。扁形白茶:鲜叶-摊放-杀青-理条-压扁-复干-提香-分选-成品茶。

5.2.2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3 感官品质要求

5.3.1 基本要求

      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

5.3.2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感官品质

分类

外形

内质

叶态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直条形

条直

匀整

洁净

嫩绿,带

玉色

嫩香

鲜醇

嫩绿、透亮、清澈

芽叶成

朵、叶白脉绿

扁形

扁平

匀整

洁净

嫩绿,带玉色

嫩香

鲜醇

嫩绿、透亮、清澈

芽叶成

朵、叶白脉绿

5.4 理化指标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理化指标

分类

指标

水分

(质量分

数)/%

总灰分

(质量分

数)/%

粉末

(质量分

数)/%

粗纤维

(质量分

数)/%

水浸出物

(质量分

数)/%

游离氨基

酸总量

(质量分

数)/%

茶氨酸

(质量分

数)/%

直条形

≤6.5

≤6.5

≤0.5

≤12

≥40

≥7.0

≥2.0

扁形

5.5 卫生指标要求

5.5.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5.5.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的规定。

5.6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取样按GB/T 8302执行。

6.2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按GB/T 23776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检验按 GB 5009.3执行。

6.3.2 总灰分检验按 GB 5009.4执行。

6.3.3 粉末检验按 GB/T 8311执行。

6.3.4 水浸出物检验按 GB/T 8305 执行。

6.3.5 游离氨基酸总量按GB/T 8314执行。

6.3.6 茶氨酸按GB/T 23193执行。

6.4 卫生指标

6.4.1 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的规定执行。

6.4.2 农药残留限量按 GB 2763的规定执行。

6.5 净含量

      净含量按JJF 10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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