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应建立和维护的管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通则、文件要求、资源管理、内部检查、可追溯体系与产品召回、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韶关市曲江区罗坑镇茶叶生产区域内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罗坑有机茶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及相关供应环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630 有机产品(所有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SB/T 100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罗坑茶生产者 producer of Luokeng tea
在韶关市曲江区罗坑镇茶叶生产区域内,按照GB/T19630从事有机茶种植,其生产单元和茶叶产品已通过国内外“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茶叶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
3.2 罗坑茶加工者 processor of Luokeng tea
在韶关市曲江区罗坑镇茶叶生产区域内,按照GB/T 19630从事有机茶加工,其加工单元和茶叶产品已通过国内外“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茶叶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
3.3 罗坑茶经营者 manager of Luokeng tea
在韶关市曲江区罗坑镇茶叶生产区域内,按照GB/T19630从事罗坑有机茶运输、储存、包装和贸易,其经营单位和茶叶产品已通过国内外“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茶叶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
3.4 内部检查员 internal auditor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组织内部负责有机管理体系审核,并配合有机认证机构进行检查、认证的管理人员。
4 通则
4.1 以品牌建设统筹罗坑有机茶管理体系,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和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共同组成管理网络。
4.2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证明文件。
4.3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按 GB/T 19630.的要求建立和维护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5 文件要求
5.1 文件范围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的文件至少应包括:
a)有机茶园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
b)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的质量管理手册;
c)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的操作规程。
5.2 文件的控制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应确保在使用时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5.3 有机茶园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
应按比例绘制有机茶园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如有机茶园有变化,应及时更新图件。图件中相应标明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茶园的地块分布,加工、经营区的分布;
——相邻土地及边界土地的利用情况;
——加工、包装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及相关设备的分布;
5.4 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质 量管理手册
应编制和保持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质量管理手册,该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者的简介;
——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者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管理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实施计划;
——内部检查;
——跟踪审查;
——记录管理;
——客户申、投诉的处理。
5.5 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程
应制定并实施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至少应包括:
——茶树栽培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操作规程;
——禁止有机茶与转换期茶及非有机茶相互混合,以及防止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受禁用物质污染的规程;
有机鲜叶采摘、运输、加工、储藏等各道工序的管理规程:
——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扫规程;
——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规程。
5.6 记录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并保存记录。记录应清晰准确,并为有机茶生产、加工活动提供有效证据。记录至少保存5年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土地、茶树种植历史记录及最后一次使用禁用物质的时间及使用量;
——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的种类、来源、数量等信息;
——施用肥料的原材料来源、比例、类型、制作方法和使用量及使用方法;
——控制病、虫、草害而施用的物质的名称、成分、来源、使用方法和使用量:
——采摘记录,包括品种、地块、数量、采摘标准、采摘日期、采摘方式等;
——加工记录,包括鲜叶来源、加工过程、生产批号、包装、标识、贮藏、运输记录;
——加工厂有害生物防治记录和加工、贮存、运输设施清洁记录;
——出入库记录,购货发票和销售发票;
——销售记录及有机标识的使用管理记录;
——培训记录;
6 资源管理
6.1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者不仅应具备与生产、加工规模和技术相适应的资源,而且应具备符合运作要求的人力资源并进行培训和保持相关的记录。
6.2 应配备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的管理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了解 GB/T 19630.1~19630.4的要求;
——具备5年以上茶叶生产和(或)加工的技术知识或经验;
——熟悉本单位的有机生产、加工管理体系及生产和(或)加工过程。
6.3 应配备内部检查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相对独立于被检查对象;
——熟悉并掌握 GB/T 19630的要求;
——具备3年以上茶叶生产和(或)加工的技术知识或经验;
——熟悉本单位的有机茶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体系及生产和(或)加工过程。
7 内部检查
7.1 应建立内部检查制度,以保证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管理体系及生产过程符合 GB/T 19630.1-3的要求。
7.2 内部检查应由内部检查员来承担。
7.3 内部检查员的职责是:
——配合认证机构的检查和认证;
——对照本部分,对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部分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对本企业追踪体系的全过程确认和签字;
——向认证机构提供内部检查报告。
8 可追溯体系与产品召回
8.1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追踪系统,保存能追溯实际生产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地块图、农事活动记录、加工记录、仓储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以及可跟踪的生产批号系统。
8.2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和保持有效的产品召回制度,包括产品召回的条件、召回产品的处理、采取的纠正措施、产品召回的演练等,并保留产品召回过程中的全部记录,包括召回、通知、补救、原因、处理等。
8.3 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和保持有效的处理客户投诉的程序,并保留投诉处理全过程信息的记录,包括投诉的接受、登记、确认、跟踪、反馈。
9 持续改进
应利用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罗坑有机茶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有机茶生产和加工的健康发展,以消除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罗坑有机茶生产、加工的因素。罗坑有机茶生产和加工者应:
——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评价确保不符合因素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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