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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822-2022 敖汉沙棘茶质量要求

发布时间:2023-01-09 16:37人气: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敖汉沙棘茶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敖汉旗,以沙棘鲜叶为原料生产的未经发酵的代用茶质量检验和贮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H/T 1091-2014 代用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N/T 4592 出口食品中总黄酮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沙棘茶 seabuckthorn tea

      以沙棘鲜叶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供饮用的代用茶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

      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要求;应洁净、无异物、无异气味、无霉变;不应添加香料、色素等食品添加剂。

4.2 产品

4.2.1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表面呈褐色,背面白毛,无劣变、无杂质

汤色

茶汤黄色或褐色,色泽晶莹均匀

香气及滋味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香气和滋味

4.2.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质量分数)/%       ≤

8.5

总灰分(质量分数)/%     ≤

10.0

总黄酮(mg/kg,DW)    ≥

8000

4.2.3 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

4.2.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按GH/T 1091-2014,附录A中规定的感官指标检验方法检验。

5.2 理化检验

5.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

5.2.2 总灰分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检验。

5.2.3 总黄酮

      按SN/T 4592规定的方法检验。

5.3 卫生指标

5.3.1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检验。

5.3.2 农药残留限量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检验。

5.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抽样

6.1.1 组批

      具有相同的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时期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集合为一批次。

6.1.2 抽样方法和数量

      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抽样基数大于或等10kg,抽样量大于或等于600g,样品应分装在2个样品罐或样品袋,一份检验,一份复验或备检用。净含量的抽样方法执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6.2 检验

6.2.1 出厂检验

      产品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总灰分、净含量,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要求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应符合如下要求:

      a)新产品试制鉴定;

      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e)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6.3 判定规则

      按本文件要求的全部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即判为不合格产品。

6.4 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随机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标签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包装材料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毒,宜气密性良好。

7.3 运输

      应采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的措施,避免剧烈撞击和重压。

7.4 贮存

      应贮存于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产品堆放应离地、离墙20cm以上。宜采用冷藏。仓库周围环境应无异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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