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普安红茶园产地环境条件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条件、采样方法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普安红原料茶园产地环境的选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9801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T 118 98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2 6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 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64 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 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71 34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 35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硼氢化钾一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 36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 38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 40 土壤质量 铅和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 41 土壤质量 铅和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79 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80 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481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48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3 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4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 488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91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80 土壤和沉积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1121.6 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茶叶产地
以普安县为中心的黔西南州境内具有一定面积和生产能力的栽培或野生茶树的土地。
3.2 环境条件
影响茶树生长的海拔、坡度、空气、土壤和灌溉水等自然条件。
4 产地环境条件
4.1 总体要求
茶叶产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等,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
4.2 立地条件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茶园立地条件
项目 | 指标 |
海拔高度/(m) | ≤2200 |
年平均气温/(℃) | ≥13.0 |
年降水量/(mm) | ≥1000 |
月降水量(4~9月)/(mm) | ≥100 |
相对湿度/(%) | ≥80 |
有机质(0cm~20cm土层)/(g/kg) | ≥15 |
注:有机质检测方法按照NY/T 1121.6规定执行。 |
4.3 空气
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
项 目 | 浓度限值 | 检测方法 | |
日平均 | 1小时平均 | ||
总悬浮颗粒物TSP/(mg/m3)(标准状态)≤ | 0.30 | - | GB/T 15432 |
一氧化碳CO/(mg/m3)(标准状态) ≤ | 4.00 | 10.00 | GB/T 9801 |
二氧化硫SO2/(mg/m3)(标准状态) ≤ | 0.15 | 0.50 | HJ 482或HJ 483 |
二氧化氮NO2/(mg/m3)(标准状态) ≤ | 0.10 | 0.15 | HJ 479 |
铅Pb/(μg/m3)(标准状态) ≤ | 1.50(季平均) | 1.00(年平均) | GB/T 15264 |
氟化物(F)/(μg/dm2·d) ≤ | 2.0(季平均) | 3.0(月平均) | HJ 480或HJ 481 |
注:日平均指任何1日的平均浓度;1小时平均指任何1小时的平均浓度。季平均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
4.4 土壤
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茶园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
项目 | 浓度限值 | 检测方法 |
pH值 | 4.0~6.0 | NY/T 395 |
镉/(mg/kg) | ≤0.3 | GB/T 17140、GB/T 17141 |
汞/(mg/kg) | ≤0.3 | GB/T 17136 |
砷/(mg/kg) | ≤40 | GB/T 17134、GB/T 17135 |
铅/(mg/kg) | ≤200 | GB/T 17141、HJ 780 |
铬/(mg/kg) | ≤150 | HJ 491、HJ 780 |
铜/(mg/kg) | ≤150 | GB/T 17138、HJ 780 |
镍/(mg/kg) | ≤70 | GB/T 17139、HJ 780 |
锌/(mg/kg) | ≤200 | GB/T 17138、HJ 780 |
注:重金属和砷均按元素总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
4.5 灌溉水
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灌溉用水质量标准检测方法
项目 | 指标 | 检测方法 |
pH值 | 5.5~8.5 | GB/T 6920 |
总砷/(mg/L) | ≤0.1 | GB/T 7485 |
总汞/(mg/L) | ≤0.001 | GB/T 7468 |
总镉/(mg/L) | ≤0.005 | GB/T 7475 |
铬(六价)/(mg/L) | ≤0.1 | GB/T 7467 |
总铅/(mg/L) | ≤0.1 | GB/T 7475 |
硫化物/(mg/L) | ≤1.0 | GB/T 16489 |
氰化物/(mg/L) | ≤0.5 | HJ 484 |
氯化物/(mg/L) | ≤250 | GB/T 11898 |
氟化物/(mg/L) | ≤2.0 | HJ 487或HJ 488 |
石油类/(mg/L) | ≤10.0 | GB/T 16488 |
5 采样方法
5.1 空气采样方法按NY/T 397执行。
5.2 土壤采样方法按NY/T 395执行。
5.3 灌溉水采样方法按NY/T 39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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