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规范医院洁净手术部设计、施工和验收,提高医院洁净手术部医疗环境控制能力,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的洁净手术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 医院洁净手术部的建设应注重空气净化技术措施,加强手术区的保护,降低感染风险。建筑设施工应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
1.0.4 洁净手术部设计宜留有发展余地,注重设计的灵活性行通用性,适应将来改建或扩建需要。
1.0.5 医院洁净手术部的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洁净手术部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
由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等一部分或全部组成的独立的功能区域。
2.0.2 洁净手术室 clean operating room
采用空气净化技术,把手术环境空气中的微生物粒子及微粒总量降到允许水平的手术室。手术室也可称手术间。
2.0.3 洁净辅助用房 clean supporting space
对空气洁净度有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2.0.4 非洁净辅助用房 non-clcan supporting space 对空气洁净度无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2.0.5 手术区 operating zone
需要特别保护的包括手术台及其四边外推一定距离的区域。
2.0.6 周边区 surrounding zone
洁净手术空内除去手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2.0.7 洁净度 5 级 cleanliness class 5
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微粒数大于350粒(0.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粒/m3 (3.5粒/L);大于等于5μm的微粒数为0粒/L的空气洁净程度。相当于原100级。
2.0.8 洁净度 6 级 cleanliness class 6
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微粒数大于3500粒/m3,(3.5粒/L)到小于等于35200粒/m3(35.2粒/L);大于等于5μm的微粒数小于等于293粒/m3 (0.3粒/L)的空气洁净程度。相当于原1000级。
2.0.9 洁净度 7 级 cleanliness class7
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微粒数大于35200粒/m3(35.2粒/L)到小于等于352000粒/m3(352粒/L);大于等于5 μm的微粒数大于293粒/m3(0.3粒微)到小于等于数30粒/m3(3粒/L)的空气洁净程度。相当于原10000级。
2.0.10 洁净度 8 级 cleanliness class 8
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微粒数大于352000粒 (352粒/L)到小于等于3520000粒/m3 (3520粒/L);大于等 于5μm的微粒数大于2930粒/m3(2粒/L)到小于等于20.300粒/m3(29粒/L)的空气洁净程度。相当于原100000级。
2.0.11 洁净度 8.5 级 cleanliness class 8.5
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 μm的微粒数大于3520000粒/m3(3520粒/L)到小于等于11120000粒/m3(11120粒/L);大于 等于5 μm的微粒数大于29300粒/m3(29粒/L)到小于等于92500粒/m3(93粒/L)的空气洁净程度。相当于原30万级。
2.0.12 空态 as-built
室内净化空调设施及功能齐备而未运行,但室内没有医疗设备和人员的状态。
2.0.13 降态 at-rcst
室内净化空调设施及功能齐备并运行,如有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已安装并可运行,但无工作人员的状态。
2.0.14 浮游法细菌浓度 airborne bacterial concentration
简称浮游菌浓度。在空气中用浮游菌采样器随机采样,经培养所得单位空气体积中的菌落形成单位的数量,代表空气中的浮游菌数(cfu/m3)。
2.0.15 沉降法细菌浓度 depositing bacterial concentration
简称沉降菌浓度。沉降法又称平板暴露法。用培养血在空气中暴露采样,盖好培养皿后经过培养得出的菌落形成单位的数量,代表空气中可以沉降下来的细菌数(cfu/皿)。
2.0.16 术间自净时间 recovery time between operations
在正常运行的换气次数条件下,使手术室内术后废弃物已被清除后的空气含生浓度降低约90%或降低到设计洁净度级别上限浓度之内所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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