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催化材料及制品空气净化性能测试方法的原理、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样品、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光催化材料及制品去除空气中乙醛(或甲醛)性能的测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605 湿度测量方法
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GB/T 30706 可见光照射下光催化抗菌材料及制品抗菌性能测试方法及评价
GB/T 30809 光催化材料性能测试用紫外光光源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催化空气净化材料及制品 photocatalyticmaterials and agent
光催化材料及制品
在一定光源的激发下,能够产生光催化效应并适用于空气净化的材料及制品。
3.2
零级空气 zero-calibration gas
由纯氧和纯氮按2:8的体积比混合而成的气体。
3.3
乙醛光催化去除量 removal amount by photocatalysis of acetaldehyde
光照条件下,一定数量的光催化材料去除乙醛的量,单位为毫克每小时平方米 [mg/(h·m2)]或毫克每小时立方米 [mg/(h·m3)]。
3.4
乙醛光催化去除率 removal ratio by photocatalysis of acetaldehyde
光照条件下,乙醛的去除量与其初始量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5
甲醛光催化去除率 equivalent removal ratio by photocatalysis of formaldehyde
由乙醛的光催化去除率换算得到的用来表征甲醛的去除率,用百分数表示。
3.6
光催化材料及制品空气净化性能稳定性 performance stability of photocatalytic materiaLs for air purification
性能稳定性
光催化材料及制品在高浓度污染物的气氛中经规定时间光照处理后,测得的光催化去除率与第一次试验时测得的光催化去除率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
4 原理
将光催化空气净化材料样品置于含有乙醛作为污染标志物的反应气中,通过测量对标志物的去除量获得其在光作用下净化空气的性能。
将光催化空气净化材料样品置于反应器中,使反应气一次通过反应器,此时反应器中的样品在光照作用下氧化分解乙醛,得到光照后反应器出口处乙醛的浓度,将此值与光照前的乙醛出口浓度比较得出乙醛的光催化去除率。将乙醛光催化去除率换算为甲醛光催化去除率来表征光催化空气净化材料对甲醛的去除性能。
提高反应物浓度,重复测试样品的乙醛光催化去除量,与第一次试验结果进行比较得出光催化空气净化材料及制品的性能稳定性。
5 试剂或材料
5.1 标准乙醛气:由氮气(纯度不小于99.99%)平衡,乙醛浓度控制为 5050 mLmL/m3~200mL/m3。
5.2 零级空气:由纯氧和纯氮按2:8的体积比混合而成,乙醛浓度低于0.01mL/m3。
6 仪器设备
6.1 反应测试装置
6.1.1 反应测试装置的组成
反应测试装置见图1。反应测试装置由反应气供应、光催化反应器、光源组成。构成装置的材质应满足低吸附性和抗紫外线的要求(如玻璃和不锈钢)。
单位为毫米
说明:
1——光源;
2——光路窗口;
3——测试样品;
4——标准乙醛气;
5——零级空气;
6——流量控制器;
7——气体混合器;
8——加湿器;
9——分析仪:
10——出口。
图1 反应测试装置
6.1.2 反应气供应
反应气由标准乙醛气和零级空气混合制得,一定温湿度下,已知浓度的反应气以恒定流量连续通入光催化反应器中。反应气的流量和乙醛浓度由流量控制器分别控制零级空气、加湿处理的零级空气和标准乙醛气来实现,三种气体经混合器混合后进入光催化反应器,每种气体的流速应控制在设定值的±5%范围内。
反应气中乙醛浓度控制为1.00 mL/m3±0.05 mL/m3,水蒸气浓度为(1.56±0.08)%(相当于在25℃下50%的相对湿度)。
6.1.3 光催化反应器
光催化反应器是全密闭的方形反应器,其内部装有50mm宽的可调节高度的调整块,测试样品放置在调整块上,调整块上方有一个与其平行的光路窗口,反应器外部的光源通过此窗口照射到样品表
面。通过调节调整块的高度使得样品表面与窗口之间的距离为5.0 mm±0.5mm。反应气只能从测试样品与光路窗口之间通过,见图2a)所示。当检测过滤型的光催化样品时,应该使用另一种类型的调整块,它在支撑测试样品的同时允许测试气体在光照射下通过测试样品的孔,见图2b)所示。光路窗口材质可选用石英玻璃或硼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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